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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物业服务标准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西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日期:2018-03-01 人气:


一、日常管理与服务:

1、管理处设置:小区内设置接待地点,配置电话等简单的办公设备。

2、人员要求:小区管理人员、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取得物业服务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挂牌上岗。

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在接待地点进行8小时业务接待,其余时间设电话接待。

4、制度公示:服务场所公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5、服务费收支:每年向业主公布财政状况一次,公共水电费分摊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

6、档案管理:建立小区物业服务基础档案。

7、装修事项:对违章装修、违章搭建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8、接管项目:承接项目时,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出具接管验收报告。

二、日常维护保养服务

    1、房屋结构: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

    2、道路、路面、窨井盖: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

    3、雨、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遇有堵塞进行清理、清掏。

    4、消防系统、消火栓每年检查一次,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每年检查一次。

三、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1、共用卫生间:每日对共用卫生间清洁1次;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

2、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每周清扫1次车库。

3、道路:每周清扫2次。

4、绿化带:每周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的垃圾。

5、门卫、岗亭:每周清扫1次。

    6、垃圾收集与处理:生活垃圾由业主(使用人)自己送至指定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   垃圾1次;垃圾日产日清。

四、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1、草坪:无大面积病虫害。

2、园林树木:生长长势一般,树木生长基本正常。

     3、花坛:花卉长势一般。

五、物业服务区域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小区管理人员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2、按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合同的约定在部分时段、指定部位、安排人员值班看守,协助维护正常生活秩序。保证1个  出入口24小时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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